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
三、聚焦重点任务
四、强化组织保障
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梳理前一阶段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以坚决态度和有力举措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夯实乡村振兴坚实基础。参加会议的有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刚才,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全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对《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农村集体财产管理条例》等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业务指导,大家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抓好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第一,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农业农村工作直接面向农村、面向农民,各项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实施都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家和我省持续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投入力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集体资产等各类资金规模不断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加快推进。这些资金和项目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是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如果这些领域的资金被挪用、截留、套取,项目实施中存在质量问题、腐败问题,不仅会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更会直接损害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我们必须站在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第二,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基层"微腐败"看似数额不大,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看得最清、感受最深,危害性极大。农业农村领域政策资金密集、项目工程众多、监管链条较长,是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和整治情况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惠农补贴发放不到位、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不高、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时有发生,有的问题甚至长期存在、屡查屡犯。这些问题充分说明,基层管党治党还存在宽松软现象,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必须以集中整治为契机,严肃查处基层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第三,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是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有力支撑。当前,我县正处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各类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据省上统一部署,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额度保持稳定,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领域。这些资金和项目能否规范管理、高效使用,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成效。如果资金被挤占挪用、项目实施不规范,不仅会影响项目效益发挥,还会制约乡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必须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管理,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监管,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部分乡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三资"监管平台数据录入不及时、不准确,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不规范,承包租赁合同签订不严谨,集体收益分配不透明。有的村集体资源发包不公开、不竞价,存在低价发包、优亲厚友等问题;有的村集体资金使用不合规,存在白条入账、坐收坐支等现象;有的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权属不明,存在资产流失风险。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薄弱环节。根据《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衔接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但在实际执行中,有的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有的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滞留闲置问题;有的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