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现状
(一)健全工作机制
(二)配强社区队伍
(三)优化社区职能
(四)提升社区品质
(五)强化工作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二)村社工作衔接过渡不够顺畅
(三)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不够稳固
(四)体制机制运行不够完善
(五)资源要素统筹配置不够到位
三、意见建议
(一)发挥党建引领核心作用
(二)强化村社工作紧密衔接
(三)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四)完善社区运行体制机制
(五)强化资源要素统筹配置
关于“做好‘村改居’后半篇文章,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调研报告
市委王忠宝书记在村改居工作动员大会上强调,要通过村改居的探索变革,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服务职能,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县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品质龙泉建设夯实基础、提供保障。围绕服务保障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市政协把“做好‘村改居’后半篇文章,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纳入2023年度协商计划安排,作为年度协商“一号专题”,成立由刘赤波主席牵头,林先龙副主席负责,政协相关专委和部门负责人全程参与的调研组,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座谈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赴浦江县、瓯海区等地考察学习,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基本现状
截至2022年底,龙泉市村改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2个城中村全部并入社区,城市社区数量由13个调整扩充至28个,管理人口从7.79万人增至14.88万人。
(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书记和市长为组长的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六组”,抽调干部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推进二十条”,落实“五个一”督导包联机制和晾晒比拼机制,形成“市、街道、村社”三级联动、各部门协同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配强社区队伍。下派退二线领导干部34人任社区指导员,选派街道中层优秀年轻干部28人任社区“第一书记”,吸纳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组织书记任兼职委员。优化社区干部结构,将79名乡镇网格员调整充实到社区,先后分三批次招录专职社工77人,其中面向原村两委干部定向招录12人。
(三)优化社区职能。对标《浙江省涉村(社区)事项清单(2023版)》,梳理居民(社员)常见办理(盖章)事项清单十条,促进社区减负增效。围绕社区运行、岗位职责、法规政策等3方面,创新出台《龙泉市社区工作手册》,推动社区工作标准化、精细化。
(四)提升社区品质。全面推广“剑瓷红·城市管家”应用,新建(提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16处,打造众创空间9处、先锋驿站15个、共富工坊19家。持续推动“一老一少”、康养驿站、共享餐厅等民生实事进社区,致力构建“8分钟服务圈”。城东社区获评省级现代社区。
(五)强化工作保障。全市各级干部既当指导员又当宣传员、服务员,27位督导市领导一线指挥,35个包联单位通力协作,并追加工作经费1000多万元。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攻坚行动,将涉及村改居的19项历史遗留问题列为重点攻坚类问题,并程序性处置到位。
二、存在问题
村改居工作是时代发展的大势所趋、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品质龙泉建设的应有之义,对照“人产城”融合发展的衡量角度、社会治理的实践维度、共同富裕的价值尺度,主要还存在以下短板和不足:
(一)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一是全面统筹协调不够有力。部分社区党委自身领导能力不足,对社区工作谋划不深,对辖区党支部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手段,未能形成机关、国企、学校、医院、“两新”组织等党建一体协同推进格局。社区与业委会、物业、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关系还未完全理顺,存在“管不了、管不好、管不住”情况。有的社区书记反映,平时管理只能靠提醒为主,听不听主要还取决于对方是否主动配合,缺乏硬约束。面对村改居过渡期出现的难题,部分社区借力破难有效办法不多,遇到问题“躲、绕、退”,不善于运用“八联八促”等帮扶机制,及时主动向联系市领导、联系部门汇报争取支持。二是共建力量整合不够充分。社区党委整合驻区单位资源力量参与共建共治不够,在职党员“重单位党建活动、轻社区志愿服务”现象较为突出。经向组织部门和社区了解,全市在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有4569人,今年1-4月份参加社区志愿服务的仅2479人。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会资源及社区自治组织“五社联动”格局尚未形成。如青瓷苑社区反映,今年1-4月,社区共开展志愿服务8场,其中社会组织参与的仅1场。三是网格整体运行不够高效。对照“1+3+N”网格力量配备要求,专职网格员不“专”问题较为突出。据调查了解,专职网格员由社工兼职的比例达78.6%,兼职人员下沉了解情况偏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投入精力不足。作为基层治理最小作战单元的楼栋、楼道等微网格治理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座谈中,部门和街道干部反映,对于“楼栋长”“楼道长”正向激励不够,其所在单位年终考核时一般都未将个人在社区治理中的表现予以综合考量,影响了“楼栋长”“楼道长”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走访调研还发现,基于难点问题处置不了担忧考核被扣分等原因,部分社区干部和网格员对一些矛盾纠纷习惯于捂着、藏着、掖着,极易引发“小问题拖炸”等风险隐患。
(二)村社工作衔接过渡不够顺畅。一是配套设施建设衔接不够全面。村改居城区面积扩大后,原行政村道路硬化、供水排污、卫生保洁等公共配套设施相应纳入了市政管理,但受资金、土地、项目建设时序等因素制约,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时还难以满足居民对优质服务的供给需求。前阶段,建设部门着眼村改居后新变化,对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的需求情况重新进行了调查摸底。经梳理,各社区“硬化、亮化、绿化”的事项23项、洁化的18项、供水的15项,预算投资近6700万元,受制于财力等因素限制,难以在短期内得到全面解决。走访调查中,河村、宏山、临江等城乡结合部居民对完善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的诉求较为强烈。二是村社干部履职衔接不够紧凑。村改居后,除“三资”管理外,大量村级事务转由社区承担。但从走访调查情况来看,在职责衔接上,存在“原村干部急于脱身,社区干部短期承接不上”问题。一方面,少数原村干部以身份取消、待遇降低、职能划转等为由,消极对待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积极性不足。虽然前阶段已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部分为社工,但总体比例仍然偏低。全市28个社区,招录的原村干部仅12名。另一方面,相比原村干部而言,社区干部普遍偏年轻、基层工作经验相对不足,做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升,“找不到人”“进不了门”“说不上话”等较为普遍。据统计,全市社工平均年龄32.3岁,其中具备3年以上社区或农村工作经历的仅占47.8%,持证社工仅占29.56%。三是基本公共服务衔接不够深化。村改居后,原行政村公共服务职能转由社区承担。民政部门梳理的清单显示,社区承接的事项有30项,涉及危旧房管理、社保服务、民政救助等多个领域。对于社区来说,一时还较难胜任。相比村改居期间,媒体后续宣传力度有所减弱,关于“新社区怎么样、给居民带来什么新变化”等宣传引导偏少,致使原城中村村民对哪些事项该找居委会办理不清楚,遇事找原“村书记”明显多于新“社区书记”,甚至其中的一小部分认为,“村改居”对他们来说,跟原来没有什么大的分别,不同的只是挂的牌子从“村委会”换成了“居委会”。
(三)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不够稳固。一是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力度有待强化。通过组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攻坚行动,梳理出的第一批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从深层次看,城乡结合部、农民联建房、棚户区等区域社会治理矛盾问题成因复杂,仍有待进一步攻坚。经实地调查发现,街道、经济开发区、建设局等单位职能交叉的“三不管”区域“脏乱差”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与美丽龙泉“十美”建设要求仍差距不小。如江南社区原吴岭村吴处联建房区块,因缺乏统一规划,道路、排污等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剑池街道所辖的水南犁山、林场等地块棚户区集聚大量农村务工人口,人员较为复杂,基层社会治理难度较大。二是整体智治水平有待提升。从智慧社区建设情况来看,我市仍处于数据录入、信息查询、全景展示等基础性功能运用阶段,物联网提前预测民生风险、实时掌握居民需求、线上线下一体贯通应用等功能开发明显不足,与“数据一网联通、治理一屏掌控、服务一键智达”的智慧化治理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剑瓷红·城市管家”支持的应用场景还不够丰富,与社区治理智慧化、精细化要求不相适应。三是自我造血功能有待增强。村改居后,原行政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均已划归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区既无资产、也少资源、更缺资金。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仅城东社区、大沙社区以短期租赁部分闲置用房获取少量资金,其他社区资金来源还以财政拨付为主,通过物业经济壮社区、国资赋能强社区、村社融通兴社区等机制不够顺畅,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体制机制运行不够完善。一是“人户分离”管理不够有效。随着村改居步伐加快,社区既要继续承担原属地管理职责,又要叠加承担原行政村划入社区的户籍人口管理任务,“人户分离”致使社区人口精准管理困难,户籍所在地社区“想管管不好”,人口流入地“能管管不了”问题愈加凸显。如水南社区户籍人口4597人,因上下水南区块征迁外流2463人,跨区域服务难度大。此外,村改居“一村划归多社区”“一社区辖管多村”“村社混居”等也给社区管理增加了难度。二是条抓块统落实不够得力。社区与部门单位之间职责边界没有完全厘清,有的本该由部门单位负责的事项转嫁到社区,找不到明确责任部门的事项也大多由社区兜底。《浙江省涉村(社区)事项清单(2023版)》明确提出,居民财产证明、遗产继承权证明等为社区禁入事项。但在走访调查时,仍有多个社区反映,一些单位违反规定,要求社区出具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审批前置条件,既增加了社区不必要的行政负担,又给居民办事造成“多次跑”“来回跑”等困扰。三是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改不够彻底。根据浙江省2014年村级股份制改革相关精神,规定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清册“生不增、死不减”。但从城中村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基于“农嫁非”“周转户”等多种因素,有集体资产和年底分红的城中村,大多以股份经济合作社决议等形式,为新增股东社员保留了机动股,这既不利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规范运行,也与市场化改革方向不相适应。据调查了解,目前大多数城中村均未对合作社后续股改方案作系统研究,也没有对股东“生不增、死不减”政策规定执行的具体期限予以明确。原城中村,仅西街街道七村按要求完成股改。
(五)资源要素统筹配置不够到位。一是办公场所硬件不够优。根据省现代社区办公用房面积标准要求,28个社区中,未达标的有19个,如东景社区借用应急管理局的2间办公用房,面积仅80多平方米。部分社区办公条件较差,如清风社区办公用房老旧破损,黄灌社区办公场所位于龙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楼。二是社工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