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二、主题党日活动安排
1.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2.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力量”活动
3.持续开展“月度先锋故事会”活动
4.学习《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5号)
5.自觉足额交纳党费
三、“三会一课”学习安排
1.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雄安新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精神
4.中办国办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5.《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6.《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7.省委常委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精神
8.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暨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
9.市委常委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精神
10.学习近期全国泄密案例通报
四、有关要求
2026年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学习安排
各党支部:
按照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学习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原则上于4月3日开展。各党支部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时间、统筹安排各项活动,确保4月底前完成。
二、主题党日活动安排
1.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各党支部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依据学习计划进行集中学习交流,结合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列举的问题和岗位实际谈认识、找差距、明方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力量”活动。清明节前后,党支部可组织党员通过革命先烈事迹分享、参观党性教育基地、重温革命历史等方式,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先烈为榜样,把对先烈的缅怀转化为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民实干担当的实际行动。
3.持续开展“月度先锋故事会”活动。聚焦“学习身边榜样,凝聚奋进力量”主题,每月遴选1-2名在业务攻关、服务群众、创新创效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党员代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讲述其践行初心、实干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