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思想认识
二、汲取深刻教训
三、压紧压实责任
在XX镇第四季度廉政约谈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镇第四季度廉政约谈会议,这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动作,也是在岁末年初的关键节点,为大家提神醒脑、加油鼓劲的一次重要会议。今天参会的有镇领导班子成员、各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第一书记、各双管单位负责人以及机关全体干部,可以说,我们XX镇抓发展、保稳定、惠民生的骨干力量都在这里了。召开这次会议,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通过“敲警钟、扯袖子、提要求”的方式,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教育引导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XX镇明年各项工作的开局起步,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下面,我结合今天会议的主题和当前我们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在加强政治建设中筑牢信仰之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党风廉政建设,首要的就是从思想上、政治上抓起。如果思想的“总开关”松了,政治上的“方向盘”偏了,那么在行动上就必然会出轨越界。当前,我们有些同志存在一种倾向,就是重业务、轻学习,认为只要把经济指标搞上去,把具体项目抓起来,就是完成了任务,而对政治理论学习、党性修养看作是“软任务”,学多学少一个样,学深学浅一个样。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和危险的。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着我们事业的方向和成败。
第一,要以绝对忠诚淬炼政治品格。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为我们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对党忠诚,是每一位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要求和最鲜明的政治底色。这种忠诚不是抽象的、空洞的,而是具体的、实践的。它体现在我们是否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是否能把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执行到位、落到实处。我们要坚决纠正那些站位不高、认识不够、作风不实、落实不力的问题。比如,在项目推进上,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在服务群众上,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但事依然难办的问题?在执行纪律上,是否存在搞变通、打折扣,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这些都是政治不纯、忠诚不够的具体表现。全镇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规党纪,引导大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要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只有理论上清醒,才能在复杂的形势面前保持定力,在各种诱惑面前守住底线。我们有些干部之所以在一些问题上犯糊涂、栽跟头,根子就在于理论武装不够、思想根基不牢。大家要静下心来,原原本本地学、深入系统地学、联系实际地学,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要通过学习,深刻理解我们党在新时代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战略部署,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不能把学习当成一种负担,更不能搞形式主义,满足于读了几篇文章、记了几本笔记。要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发展的举措、服务群众的本领。要经常用党章党规党纪这面镜子来审视自己、检视自己,看看自己的思想有没有跑偏,行为有没有失范,工作有没有懈怠,真正把理论学习的过程变成一个校准思想航向、增强党性修γ炼、提升政治能力的过程。
二、汲取深刻教训,在强化作风建设中守住纪律底线
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规矩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刚才,会议传达通报了XX市纪委监委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这两起案例,涉案人员都曾是手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但他们却因为理想信念滑坡、纪律观念淡薄,最终一步步走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令人痛心,更发人深省。这些反面教材,就是悬在我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我们每一位同志都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保持警醒,做到警钟长鸣。
我们来看第一个案例:XX市政协机关原二级调研员XX,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这个案例的实质,是公私不分、界限不清。一些人总觉得,吃顿饭、收点礼是“人之常情”,是“小事一桩”,没什么大不了。然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正是从这一顿饭、一份礼开始,思想的防线被逐渐侵蚀,原则的底线被步步突破。最终,在“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中,彻底丧失了抵抗力,沦为腐败的俘虏。
再看第二个案例:XX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XX,违规收受案件当事人的礼品。这个案例的性质更为恶劣,是典型的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人员本应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但他却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了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