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牢政治方向
(一)深学笃行
(二)压实责任
(三)优化机制
二、聚焦中心工作
(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二)深化税收执法体制改革
(三)提升税收风险应对能力
(四)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
(五)强化公共法律服务
(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七)深化政务公开机制
三、正视问题挑战
(一)税务干部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够理想
(三)税收协同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四、明确目标方向
(一)坚持党建引领
(二)提升执法水平
(三)深化法治宣传
(四)加强协同共治
(五)强化公共服务
税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报告
2025年,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核心任务,聚焦税务主责主业,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稳定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一、把牢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税收法治建设
(一)深学笃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一体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党委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重要文章180次。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开展专题研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培训课程300余场,培训人数达5000余人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各领域。
(二)压实责任,强化法治建设担当。局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税务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制度引领,明确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与责任分工,持续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税收治理体系。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和年度报告制度,局党委将法治税务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各级税务机关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均通过官方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绩效考核和年终述职,举办税务干部述法报告展,2800余名税务干部完成述法,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三)优化机制,完善法治推进体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规定,建立税务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机制,构建“1+5+N”督察模式,即围绕一个法治建设总目标,聚焦组织收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执法、行政管理五项重点工作,开展N项专项督察。贯彻实施《税务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与法定程序履行,全年共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2项。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等监管制度,省局及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20件,备案率100%。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建成税务数据资源中心1个、主题库3个、专题库10个、高频应用80个,以及一体化安全运营(管理)中心和运维服务平台,形成标准税务业务目录10000余条,汇聚数据50亿条,为税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聚焦中心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税收事业发展
(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提升办税缴费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与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对接,实现叫号、取号、好差评、综窗等系统功能全面上线运行。优化办税服务厅功能布局,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纳税人缴费人解决疑难问题1500余个。全年办理税费业务120万笔,限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全面落实国税总局20个“一件事”场景,办件量达2.5万件,平均压减办理时限90%、环节85%、材料90%、跑动次数95%。结合本地实际,自选15个特色“一件事”场景全部上线试运行,进一步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平台发布投诉举报公告,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处理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全年共受理并办结涉税涉费投诉举报案件200件,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达98%。四是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纳税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A级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办理等激励措施,对D级纳税人加强监管和惩戒。升级“税务信用码”小程序,上线信易贷、信易办等30个优惠场景,入驻金融机构20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50家,提供服务3万次,诚信纳税企业获得贷款金额达50亿元。帮助300家企业完成纳税信用修复,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二)深化税收执法体制改革,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一是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在部分基层税务分局开展试点,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流程,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税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各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同步揭牌,为基层税务机关单设行政执法监督岗位,加强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二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编制税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全省税务系统600余个执法主体梳理录入事项2.5万项,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和执法责任。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对执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全年执法过错率较去年下降30%。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案卷2000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程序。加强执法质量考核,将执法质量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执法质量不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四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税务系统“四张清单”,明确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的具体情形和适用条件。全年对符合条件的800余户纳税人不予处罚,对1200余户纳税人从轻、减轻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举办全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人员轮训班、示范班,培训人员达6000余人次,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开展执法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组织500余名新入职税务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98%。
(三)提升税收风险应对能力,保障税收安全。一是筑牢税收征管法治防线。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改革,加强大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建立健全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全年共识别税收风险纳税人5000余户,推送风险任务3000余户次,查补税款及滞纳金10亿元。加强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破获涉税违法案件200余起,挽回税款损失5亿元。二是建强税收应急处置力量。制定税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处置团队,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确保税收政策平稳落地。
(四)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促进征纳和谐。一是构建“大调解”格局。成立税务调解委员会,建立多元化涉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年共排查涉税矛盾纠纷500次,调解





